出口黎巴嫩货物可办驻华使馆盖章加签或香港总商会认证
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步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出于保护本国市场和企业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和产品限制政策,其中许多国家要求我国出口商品的相关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的本国使馆的认证,才可办理进出该国家的海关的通关手续。目前,要求使领馆认证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黎巴嫩、埃及、科威特、沙特、俄罗斯、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这一行列中来。
黎巴嫩大使馆认证概述:
黎巴嫩大使馆认证,也叫做黎巴嫩领事馆认证;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清关需要的外贸单证文书。具体指的是我国的贸易商要将其货物出口到黎巴嫩这个国家里时需要提供一份证明其此出口货物的根本来源地来自何处,而且还要出具一份出口黎巴嫩的一般原产地证证明书,并由黎巴嫩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才能能顺利通黎巴嫩而顺利清关就称作为“黎巴嫩大使馆认证”。
黎巴嫩大使馆认证办理目标国:黎巴嫩
办理黎巴嫩大使馆认证的目的:使出口货物能顺利通过黎巴嫩海关的关卡,以便清关,继而享受关税优惠。
黎巴嫩大使馆可以认证的清关文件:出生、学历、收入证明,价格单,装箱单,报关单,声明,合同,协议,授权书、生产许可证、自由销售证,营业执照,产地证明、形式、商业、提单、保险等。
办理黎巴嫩大使馆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操作步骤如下:
黎巴嫩使馆认证的申办手续一般是企业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经贸促会或其它公证机构认证后再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最后再送相应的驻华使馆认证。
其中,大使馆、外交部是不直接接受单据的,只能是通过贸促会递交。
黎巴嫩使馆认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声明、保函、介绍信各1份
5.所需认证正本1份
6.销售合同.
黎巴嫩大使馆认证流程:黎巴嫩公司或者黎巴嫩个人文件拿到中国使用,都必须经过中国驻黎巴嫩大使馆认证后方能被国内认可,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对黎巴嫩公司或者个人文件进行公证;
2、将公证员公证过的文件交由黎巴嫩外交部或者高等法.院进行认证;
3、最后拿到中国驻黎巴嫩大使馆认证外交部或者高等法.院的盖章有效真实。
经过以上三步完成之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是被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