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行业标准的改变:
1、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性材料、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
2、用料要求有几点:
a、沙发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
b、沙发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
c、对纺织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级的规定。
d、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规定为+1%。并在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依据。
3、阻燃性要求:考虑到产品的发展趋势,减少对人身危害。
4、力学性能要求:本标准的力学性能试验按统一座背耐久性的分级要求(原标准按沙发弹性类型规定耐久性要求),即耐久性应通过:A级6万次;B级4万次和C级2万次。并对背松动量、扶手松动量和压缩量作了相应的调整。
5、检验结果评定: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评定为:优等品(顶级品)、一等品(B级品)、合格品(C级品)和不合格品。
6、主要尺寸要求:本标准对产品主要尺寸中的座前宽和座深保留外,对座前和背高的尺寸作了相应调整改动,并取消了扶手高的尺寸规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