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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答

价格:面议 2024-11-05 11:01:01 8727次浏览

1、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1)查找个人档案所在主管(托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档案所在地进行职称申报,签订了就业合同的,如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辖权,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没有人事管辖权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未就业毕业生与其他人员的档案则由原籍地人才市场托管保存。

(2)到档案所在的主管(托管)单位进行咨询。在明确个人档案所在位置后,个人或单位统一到档案所在的主管(托管)单位进行咨询。询问职称评审标准、时间以及应准备的相关材料内容,领取评审资料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专项服务电话咨询。

(3)明确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报条件及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学习申报专业系列的相关申报条件,以免出现不符合申报标准而盲目申报的情况。具体申报标准条件可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武汉(专技)人才考评网、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人才网等网站进行查询。

(4)申报人员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

(A4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外语考试合格证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任职资格通知和聘书

继续教育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五年)

综合考评一览表(20份,纸张规格为A3)

学术论文、著作

业务工作总结

有关获奖及成果证书

其他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往年参加测试合格、未过期)

破格人员破格评议推荐表(破格人员需要)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送审个人材料。申报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在每年的6-7月份,由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统一送至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审核,并确认受理。

(6)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组织评审。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在每年的8月份将职称申报材料及上报数据集中报送至市评审中心。在9月份组织开展破格或专业不对口人员测试(准考证届时将发放至各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10-12月份组织参评,评审结果将由武汉(专技)人才考评网、武汉人才网及时对外公示,(通过人员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咨询职称证书办理进度,如证书已制作完成,可携带身份证及1寸登记照一张到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领取职称证书(如需代领请附带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评审结束后,个人评审申报材料退还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由其归还给申报单位或个人。

2、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职称?

(1)常规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提交评审材料,由市职改办、市评审中心组织开展评定,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开始,每年一次,具体流程可参考问题解答的问。

(2)考核认定。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达到相关的工作年限后,可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提出初次职称认定申请,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3)专场评审。为促进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高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由市职改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组织召开的评审会议。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如资质升级时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需求等,评审时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而定,不受评审周期时间限制,评审标准和流程参照常规评审。

(4)特殊人才特殊评审。为了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武汉市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办法,建立特殊申报程序,实行特别评审,建立了一条评价特殊人才的快捷、方便、的“绿色通道”。特殊人才主要是指处于核心生产力的人群,如重点企业中的高级研发、管理人才等;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重点工程、重点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引进的外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等。具体申报条件见本手册的《关于开展特殊人才特殊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高级经济师特殊评审的试行意见》。

(5)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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