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须知
1、网上进行深圳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深圳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提供材料。
3.深圳消防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或已领取房产证的建设工程申报消
防设计备案,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
或型式认可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尚未制定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提供鉴定意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上述资料须加盖生
产企业公章,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8、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产品型式检验报
告,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提供《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
;
9、具有法律效应的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合格
证明文件”可由具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
格证明文件”暂不作为备案资料要求);
10、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由生产企业填写并盖公章);
11、*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方案、记录及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隐蔽工程记录;
13、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土建和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分别在相应的竣工图上盖竣